不要弄错两种不同的“回美证”:Advance Parole 和 Re-entry Permit

海外华人对于许多英文中的事物的翻译并不准确,很多时候容易引发误会。比如美国华人口中常常提起的“回美证”就对应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签证类型:

  • Advance Parole – 最初的“回美证”就是指它。
  • Re-entry Permit – 正确的翻译应该是“再入境许可”,也叫“I-327表格”,但是也被许多华人称为“回美证”。

虽然在翻译上有误,但我们很难纠正一个已经约定俗成的“错误”。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搞懂它们之间的区别,不要在需要用到它们的时候犯错误,耽误自己和家人。

区别1: 两者对应的人群不同

  • Advance Parole – 适用于“没有美国绿卡”的外国人。这些人必须在离境前申请 Advance Parole,否则当他们再次入境时将被拒绝。
  • Re-entry Permit – 适用于持有“美国绿卡”的美国永久居民(Permanent Resident)或者持有“临时绿卡”的人(Conditional Resident)。这2种人如果打算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以上,就需要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 Re-entry Permit 。

区别2: 两者的有效期不同

  • Advance Parole – 有效期通常为一年。
  • Re-entry Permit – 有效期通常为二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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